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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福建泉州市洛江区委报道组招聘采编记者公告

发布:2020-08-10    来源: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: | |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
  2020年福建泉州市洛江区委报道组招聘采编记者公告已公布,计划招聘2人。报名时间:2020年8月6日至8月21日。报名方式:邮箱报名。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:
 
 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报道组招聘采编记者公告
 
  因工作需要,经研究,洛江区委报道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 
  一、招聘岗位和人数
 
  采编记者(劳务派遣)2名。其中文字记者1名,摄像记者1名。
 
  二、招聘条件
 
  (一)文字记者
 
  1.政治素质好,责任心和事业心强,身体健康,作风正派,遵纪守法,无违法违纪记录;
 
  2.年龄35周岁以下(即1984年后出生),有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(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;
 
  3.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;
 
  4.专业要求:中国语言文学类、新闻传播类相关专业,熟练掌握新闻采写及摄影技能,能够独立完成新闻采编工作;
 
  (二)摄像记者(限男性)
 
  1.政治素质好,责任心和事业心强,身体健康,作风正派,遵纪守法,无违法违纪记录;
 
  2.年龄在35周岁(含)以下;
 
  3.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;
 
  4.专业要求:新闻类、影视媒体类相关专业,熟练掌握新闻采写、摄像机拍摄及Adobe Premiere、After Effects等后期编辑软件。
 
  5.服务年限:新录用工作人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两年(含试用期)。
 
  三、岗位职责
 
  1.日常新闻采编;
 
  2.专题片拍摄及剪辑。
 
  四、报名事项
 
  1.报名时间:2020年8月6日至8月21日;
 
  2.报名方式:应聘人员填写《洛江区委报道组采编记者招聘报名登记表》电子版,发送至邮箱lj22633911@126.com。
 
  五、招聘方式
 
  通过面试与考核(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)相结合。
 
  六、薪资待遇
 
  试用期2个月,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后,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,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委报道组新闻采编人员工资待遇发放暂行办法(试行)执行,实行动态管理,两年一聘,根据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。
 
  七、其它事项
 
  (1)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遇到与招聘有关问题,可通过电话咨询,联系人小许,联系电话:0595-22633911,15259501987。
 
  (2)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,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。
 
 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报道组
 
  2020年8月6日
 
  附件下载: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报道组采编记者报名登记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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